陕西邮电职院2017招生简章[学费]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6 18:54:49

第三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二条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三条 奖助学金:学院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新生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专项奖、助学金,资金数额从500元到8000元不等。

第四章 其它须知

  第十四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毕业生,颁发教育部印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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