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职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西安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8 13:01:29
三、录取规则
1.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政策规定,实行远程网上录取,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省级招办相关规定执行。
2.学院认可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对符合高考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专业划分按照专业志愿优先、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满足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调剂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处理,由此产生的计划差额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5.各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或加试,无男女比例限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
6.外语语种不限,无加试口语要求,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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