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8 13:16:27
附则
第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方可生效。
第九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本章程解释权由安康职业技术学院招委会负责解释。
学院办学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安康大道2号。 邮编:725000
招生咨询电话:0915-8171111 81775558177666(自动传真)
学院网址:www.akvt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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