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科技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2017-06-21 22:25:11
六、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即符合录取条件。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明确不报到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不设分数级差,根据投档位次依次录;均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所有专业报考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则直接调剂到第二、三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6、在填报高考专科志愿时,请认真查阅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在本省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录取批次,并就近到我院在各地市县报名处或在我院网站进行登记,以便优先录取。
7、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学籍、户籍迁移手续,按时报到。报到时西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费。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校统招专科毕业证书
十、本章程由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通讯方式:
邮政编码:710109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长安校区)
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西咸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太平校区)
招办热线: 029-84959111 84959222(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xhtu.com.cn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二〇一七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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