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大珠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艺术生录取]
第十六条 艺术类考生录取规则如下:
凡报考珠江学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美术类专业合格证书,即具有报名资格。天津、山东报考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取得任意一所院校音乐学专业合格证书(本科层次);其他地区报考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获得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统考音乐类专业合格证书,即具有报名资格。
凡报考珠江学院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珠江学院志愿,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参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2017年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面向天津、山东、浙江、河北、内蒙古、山西六个地区招生。凡报考珠江学院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音乐类本科控制分数线,填报珠江学院志愿,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投档原则,参照考生所填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并择优录取。(如考生所在地区有特殊规定,以当地招考部门的相关规定为准。)
音乐学专业综合分换算方法如下:
省份 | 音乐学专业综合分 |
天津 |
综合分=文化课 |
山东 | |
浙江 | 综合分=浙江省艺术类音乐综合分 |
河北 | 综合分=(文化课/7.5)+(专业课/2) |
内蒙古 | 综合分=(文化课×0.6)+(专业课×0.4) |
山西 | 综合分=(文化课/7.5)+专业课 |
第十七条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数学、英语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
第十八条 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九条 珠江学院部分招生专业设有双语(汉语和英语)教学专业课程。非外语类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珠江学院在接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考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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