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光华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长春光华学院 2017-06-23 15:05:49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一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二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三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四条录取规则

  1.执行各省(市、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2.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3.院校志愿: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4.专业志愿:河北、辽宁、吉林、浙江、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按照“专业清”录取原则录取。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的投档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如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能录取时,服从专业调剂者,将其调剂录取到未满额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我校对江苏省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录取,选测科目等级最低标准为CC 。

  5. 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顺序:理科为数学、外语、语文;文科为语文、外语、数学。

  6. 校考艺术类专业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投档线,且具有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合格成绩,我校不设校考的省份,认可各省相关专业省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在各省招生办按相关规定投档后,择优录取。

  7.音乐表演、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按照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专业课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8.其它艺术类专业:内蒙古自治区按照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成绩×6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其他省份按照文化课成绩×60%+专业课成绩×100%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总分数相同情况下,优先录取专业课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9.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并成绩合格,且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后,首先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占招生计划数的20%(文化课成绩同分时,按照专业加试成绩排序);然后按专业加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占招生计划数的80%(专业加试成绩同分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排序)。

  第十五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cughc.net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路3555号

  联系电话:0431-85552348、85552353

  联系人:范老师、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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