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大漓江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 2017-06-24 01:26:51
第十九条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条 实行大类招生录取专业的分流原则具体按照《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校地址: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中路3号;邮编:541006;招生咨询电话:0773-3696116、18707733212、18707733213(录取期间的联系电话将在我校的网站上公布);学校网址:http://www.gxljcollege.cn。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师范大学漓江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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