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大鹿山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广西科技大学鹿山学院 2017-06-26 18:12:17

  第二十条 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一律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生修完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实行全国网上电子注册;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中国电信天翼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国电信天翼校园贡献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英才奖学金、硕才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多个奖助学项目。

  第二十四条 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等详细信息参见《2017年招生简章》,也可登录学校招生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对考生及其家长因参加中介机构或个人的招生活动而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新柳大道99号 邮政编码:545616

  咨询电话:0772-3516196 3517025 传 真:0772-3516196

  网 址:http://www.lzls.gxut.edu.cn 电子信箱:ls_zsb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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