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大信息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2017-06-21 23:54:04

杭州电子科大信息工程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1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并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和代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13279。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院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 办学及就学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胜联路168号,311305。

  第九条 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1999年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独立学院)。

  第十条 学科与专业特色: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7个本科专业,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58619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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