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大学江淮学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2017-06-26 17:05:05
2017年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大学江淮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合肥市史河路8号(史河校区)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招生条件:按照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2.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分数优先。
3.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委会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4.执行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5.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健康方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6.结合人才培养要求及其他因素,我院部分专业录取条件如下
(1)对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对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录取考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对英语专业外,学院不对其他专业开设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2)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一般不低于110分。(3)以上录取条件适用于高考英语满分为150分的省份,否则进行同比例折算。
若当年高考个别科目全省总体成绩偏低,我院将视情况适当调整对单科成绩的要求,并报相关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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