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大工商学院2017招生简章
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2017-06-24 09:32:33
2017年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江东大道南段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及各省有关政策及规定实施:
*学院对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原则:“专业优先”的原则,即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对于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江苏省的录取原则为:选测科目要求等级为CC,必测科目为C、技术科目为合格;进档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先分数后等级”。
*艺术类专业按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公布的录取政策和规定执行。其中安徽省按考生专业志愿,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院所有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
4、报考我院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
六、 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安徽工业大学工商学院
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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