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信息技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我院录取工作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厅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原则,实施“阳光工程”,考生各种政策加分均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外语类无口试要求。
2.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和身体健康状况要求:(1)各专业录取均无男女比例限制。(2)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3.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定进行录取。
4.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首先按照考生第一专业志愿安排专业,遵循“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在相同专业志愿上,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其填报第一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的原则,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其余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的“专业相近”原则录取,依次类推。录取的考生可在入学后按学院规定调整专业。
5.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请关注我院招生网站发布的信息,并确保通讯畅通,届时我院将与考生及时联系。
六、颁发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合肥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学费标准:均按照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和安徽省教育厅核准的标准执行。收费标准如有变更,以安徽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
八、其他须知:学院实行奖、勤、助、贷等系列奖助措施。设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学院2010年、2011年连续两年被评为“民生工程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考核优秀单位”;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评为“省属百优社会组织”;2012年,荣获安徽省平安校园建设优秀成果二等奖;2014年,被省民政厅评为“AAAA级社会组织”;2015年,学院顺利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学院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五年保持在90%以上,2016年,荣获全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成果孵化奖。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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