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滨湖职院2017招生简章
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1 18:59:30
2017年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合肥滨湖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59号
五、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和省招委会最新颁布的相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素质,择优录取。
2、根据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对报考我院的考生,将首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待入学后根据专业调整的有关原则,尽量满足考生。志愿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4、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学生,报考条件如下:
1) 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高中毕业生;
2)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举止端庄,有志于从事航空服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高:男生172-4550px;女生162-4300px;
4)视力:矫正视力不低于0.4,无色盲、色弱、斜视;
5)五官端正,肤色好,面部和手、臂等裸露部位无明显的疤痕;
6)身体健康、体形匀称,无明显的“O”型、“X”型腿;
7)无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阴性;
8)无精神病史,无各类慢性疾病,无肺结核等传染病;
9)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10)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性格开朗、大方,心理素质好,富有合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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