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2017-06-23 00:14:06

第七章 证书发放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的毕业生,学校将授予相应学科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证书署名“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名义违法违规进行招生录取活动的其它任何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于复查出的问题,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要求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处理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委员会。

  联系部门: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招生就业部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新中大道中段

  招生电话:0373-3040500

  监督电话:0373-3693176

  学校网址:http://xinke.hist.edu.cn

河南科技学院新科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