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工程职院2017招生简章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22 13:43:44
2017年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院代码:13355
第五条学院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江路92号邮编:264006
第六条学院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的时间及荣誉称号:2006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被批准为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学校。先后被授予“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2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科教兴鲁先进单位”、“省级文明校园”、“省级德育优秀高校”、“山东省技师培训基地”、“山东省首批金蓝领培训基地”、“山东省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基地”、“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技师工作站”、“烟台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烟台市阳光工程培训基地”等荣誉称号。
第三章招生计划、专业
第九条根据国家建设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学院的发展规模、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等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在各有关省的专业招生计划以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
- 他们喜欢的文章
-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