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大东昌学院2017招生简章

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2017-06-29 14:26:43

聊大东昌学院2017招生简章

2017年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原则为“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聊城大学东昌学院。

  第五条学校代码:13373。

  第六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同时举办专科教育。

  第七条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八条校址:山东省聊城市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5号。

  第九条学院简介: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是由聊城大学申请举办、聊城市政府及山东泉林集团投资建设、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

  学院位于山东省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校于2002年,占地500余亩,在校生7600余人。现有专职教师306人,长期外聘教师93人,其中副教授以上职称148人(含外聘42人)。

  学院目前设有中文、经济管理、外国语、教育、数学与信息工程、影视传媒、化学生物、机电工程、音乐表演、美术设计、基础部等11个系(部),35个本科专业和16个专科专业,是一所以工科为主,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教学应用型综合性本科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条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聊城大学东昌学院普通本科、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聊城大学纪委驻东昌学院纪检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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