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佳木斯职业学院 2017-06-09 21:49:54

  【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教育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政策及规定,保证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1、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成绩按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相同考生(同分末段)依次按照综合、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排名顺序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教育、航空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招英语考生,其它专业不受限制。

  3、男女比例:各专业录取没有男女比例限制。

  4、我校对单科成绩不作要求。

  5、身体健康,具体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报考空中乘务、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需提前参加专业面试,合格并取得面试合格通知书方可报考,请考生参照校准谨慎报考。(面试要求如下)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体型匀称、性格开朗、举止端庄;

  (2)、身高:国际邮轮乘务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女生:4000px——4350px 男生:4250px——4600px

  空中乘务女生:4050px——4300px 男生:4300px——4550px

  (3)、视力:双眼矫正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

  (4)、色觉、嗅觉正常;

  (5)、面部、颈部、手部等身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6)、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听力正常;

  (7)、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史、无明显内、外八字;双手无明显标志(如纹身、痣、胎记)和疤痕;

  (8)、其他:无过往外国拒签史、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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