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紫金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 2017-07-05 17:01:41

  十一、招生人数:2741人,具体以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批准公布的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毕业证书;

  经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录取原则:

  1.新生录取按照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一般接近1:1。

  3.专业(大类)之间按分数级差录取,前三个志愿之间设不超过1分的级差,第三志愿以后无级差。

  4.录取江苏省考生时,同等分数下等级高的优先;

  录取江苏省以外考生时,遵循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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