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杏林学院2017招生简章(江苏省)[录取规则]

南通大学杏林学院 2017-06-29 09:58:22

  (二)录取办法

  1、普通类招生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为录取分进行排序。当录取分相同时,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2、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对进档考生将其文化总分与专业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录取分相同时,以专业分优先,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录取专业。

  3、预留计划

  我院预留不超过本院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说明

  1、关于外语语种

  英语专业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慎报。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建议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本人所学语种的专业。

  2、关于身体要求

  对身体健康状况的具体要求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对身体异常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为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建议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学类专业,身高低于158厘米的考生慎报护理类专业。考生还应慎报因身体原因可能影响将来就业的相关专业。

  3、证书类别与颁发办法

  学生经考试、考核合格将按规定颁发南通大学杏林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南通大学杏林学院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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