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福建江夏学院 2017-06-27 17:14:13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奖、贷、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基本制度
1.学生在校期间,根据课业成绩、综合表现等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学校各类奖学金;
2.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按上级文件精神,可在当地教育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3.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临时补助、学费减、缓、免等多元化的资助体系,并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可以申请资助。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档案材料进行复核和身体健康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 招生信息可以从以下途径获得:
学校网址:http://www.fjjxu.edu.cn;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编:350108;
招生咨询电话及咨询时间:0591-23535033、23531322(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招生网址:http://zsjy.fjjxu.edu.cn;
招生邮箱:zsb@fjjxu.edu.cn。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凡与本章程相悖之处,以本章程规定为准。公布后如遇到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依据相关政策适时调整,并另行公布。
福建江夏学院
2017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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