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健康医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上海健康医学院 2017-06-14 10:45:23
十、录取规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我校提档要求的考生,根据各省提供的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择优录取。
2、对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若个别省市有特殊规定,与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后另行公布)。
3、对于同分考生,上海秋考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排序,如果仍然同分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其他省份文科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的高低排序;理科考生依次按外语成绩、数学成绩、语文成绩的高低排序。
4、对于所填报专业均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在该省市同批次未完成计划的专业中予以调剂录取,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考生予以退档。
5、上海市提前批考生根据考生志愿的顺序进行投档录取。
6、学校承认各省市高考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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