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专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六、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关于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以考生当年普通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外语语种要求:我校可开设的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日语。英语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3.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无比例限制。
4.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具体录取方式:
(1)录取时,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报考音乐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工艺美术品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安徽省统一组织的专业加试。录取时,考生的文化课、专业课成绩须达到安徽省规定的最低控制线,按综合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报考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两个校企合作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民航、高铁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2)身高要求:女生:160-4350px,男生:170-4625px;
(3)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齐,肤色好,面、颈、手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无明显内外八字;
(4)听力正常,口齿清楚,无口吃,中英文发音标准;
(5)无色盲、色弱、斜视、狐臭;
(6)无活动的、潜在的急性或慢性疾病,无传染性疾病及精神病史,肝功能正常。
7.学生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七、收费标准
学校各项收费执行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以当年文件为准)。
九、其他须知
1.学校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别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2.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
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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