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理工学院2017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2017-06-10 15:27:52
三.录取规则
(一)、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公正、公开、公平、择优”原则;
(二)、根据生源情况可调整专业计划,对进档考生优先保证第一志愿专业;
(三)、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按国家规定可增加分数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
四. 收费标准及其他
(一)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二)我院设置多种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针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助学金、勤工助学为辅的完善的资助体系。
五.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
登录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阳光高考信息平台查询,电话查询,登录学院招生网页查询,寄发通知书等。
六.待遇: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且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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