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学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网址]

商丘学院 2017-06-29 08:23:59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文执行。新生入学时,按河南省物价部门当年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第六章 学历、学位证书

  第十八条学生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颁发商丘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有关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商丘学院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二十条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高校助学贷款或生源地助学贷款。

  第二十一条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十二条学院还设置了优秀学生奖学金、特别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多种资助措施;并且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八章 通讯地址及招生咨询方式

  第二十三条联系地址:河南省商丘市北海东路66号

  邮 编:476000

  招生咨询热线:0370—3167666、3699999

  学院网址:http://www.squ.net.cn

商丘学院怎么样?


他们喜欢的文章
高考招生简章栏目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