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工商职院2017招生简章[招生规则]
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017-06-10 21:17:53
七、录取条件 和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全国文化统考后,成绩达到我院在各省录取分数线,且身心健康者即具备录取到我院学习的资格。
2.对所有投档考生,根据本人志愿及学院校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至低择优录取。
3.我院录取时对男女比例无要求。
4.我院录取时对进档考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情况下,录取其它志愿上线的考生。
5.我院确定录取专业时,先对上线第一志愿按分数高低确定录取专业,如第一志愿录取后该专业有空缺,再依次对其它志愿按分数高低录取。
6.我院录取时对一二志愿无分数级差要求。
八、收费标准及退学退费办法:
1. 严格按照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和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收取相关费用;
2. 若学生入学后有特殊原因需办理退学退费的,严格按江西省教育厅相关退学退费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九、报名方法与优惠政策
1.报读我院的学生,持准考证、密码条直接在网上报名或由学院招生办代为报名,在专科第一志愿填报江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2.各县市高考状元被我院计划内录取,在我院完成全部学业后,颁发奖学金8万元;各县市高考总分前6名被我院计划内录取,在我院完成全部学业后,颁发奖学金5万元;高考总分达到一本线者,被我院计划内录取,在我院完成全部学业后,颁发奖学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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