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平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四平职业大学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四平职业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街(路)5117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四平职业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见四平职业大学2015年学费www.sczsxx.com-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一、航空服务专业
考生在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基础上必须符合以下各项要求:
1、身高:男172-184cm女162-174cm;视力: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
2、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胎记;
3、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准确,容貌端庄,身材匀称;
4、双腿无残疾,无明显内外八字。
二、普通专业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
文史类、理工类:
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中,按11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英语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
艺术类:
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12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底择优录取。
2、加试要求:报考艺术类的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和装潢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必须有2014年吉林省美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否则不予录取。
3、专业调整:学校有权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在专业调剂一栏中,考生未填“同意(是)”或“不同意(否)的”一律视为“不同意(否)”。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lspp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联系电话:0434-3304567(计划、录取专线);0434-3304766
联系人:沙永春 尹卓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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