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果园街(路)217-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
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本科毕业生由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学士学位证
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见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2015年学费www.sczsxx.com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招英语考生。朝鲜语专业招非朝鲜族的英语考生。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必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应在155cm(含155cm)以上,女生身高应在150 cm(含150 cm)以上。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投档比例。 2.学院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无分数级差。投档分数相同的情况下,参照相关科目进行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服从调剂但分数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 3.所有专业无相关科目成绩要求。 4.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 5.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承认招生省份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成绩合格者,按录取省份的相关规定录取,如无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吉林省考生我院承认吉林师范大学和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艺术加试合格证书。 6.体育教育专业考生须参加各省组织的专业加试,成绩合格者,按录取省份的相关规定录取,如无要求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dxy.com.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果园街217-3号
联系电话:0434-3293538 0434-3296165(兼传真)
联系人:徐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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