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吉林工程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工程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程职业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见吉林工程职业学院2015年学费www.sczsxx.com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入学后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状况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及补充要求,无重大疾病或传染性疾病。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纪检监督、招办负责,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一)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未录满的情况下,择优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二)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对于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依据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退档;同等分数下,数学、语文总分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ev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长发路1299号
联系电话:0434-3352580
联系人:刘老师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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