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2015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
学院代码:12945
第五条学院办学体制及类型:民办高职(专科)院校
第六条学院基本情况
1999年由山东长城实业集团总公司投资建设山东联合大学,开始学历文凭招生;2000年与山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招收专科学生;2001年,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在山东联合大学基础上成立了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使学校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坐落于济南长清大学科技园区,占地面积995亩;固定资产总值31979.9万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4680.9万元;馆藏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510GB,各类期刊杂志200余种;教学用计算机1400余台;校内实训实践基地46个。学校高职在校生8686人。各学科专任教师405名,外聘教师主要来自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财经大学等驻济高校的院系负责人或学科带头人,是一支由教授、博士生导师、高级工程师、副教授、工程师等组成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学校拥有省级特色专业、省级精品课程群、省级教学团队。
学校下设财贸、工商管理、信息工程、汽车工程、建筑工程、艺术、五年制高职、继续教育八个二级学院以及基础课教研、大学生思想政治教学两个部。目前我校统招高职专业51个,涵盖了财经、信息、公共事业、汽车、制造、土建、文化教育、旅游、艺术设计传媒等11大门类。有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教学团队1支。学校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实现了历史性的突破,促进了教育教学改革,彰显了学校内涵建设成效,将极大地推动我校教学改革和建设的步伐。
学校的办学目标是精心培养,全面提升学生面对未来国内外职场的竞争力,为学生追求美好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依据国家和山东省制定的“教育发展纲要”精神,学校结合区域经济发展规划、集团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更加明确,确立了“立足山东、服务全国、面向世界,以财经为特色、多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定位,建设财经、制造、建筑、艺术4大重点专业群,为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具有齐鲁文化素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学校将形成以高职教育为主、职业培训与技能培训为重点,以人才职业素养培养为重点,专业技能教育与人文素质教育密切结合,质量较高、特色鲜明的高职院校。
学校紧紧围绕办学目标,积极引进国际先进的教育管理理念和人才培养模式,扩大校企合作领域,深化产教结合。学校先后与中国重汽、福田集团、净雅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天元同泰会计师事务所、山东蓝海酒店集团、佳怡物流有限公司、上海荣庆物流有限公司、苏宁电器山东有限公司、金茂北京威斯汀大饭店(五星级)、北京万达索菲特大饭店(五星级)、积成电子、阳光海天停车产业集团、万声科技、威海起亚电子有限公司、威海泓淋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建立了校企合作关系,共同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目前学校面向校企合作单位,开设多个“订单班”培养。“以项目带教学,以合作促建设,以共赢谋发展”已成为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重要模式。
积极探索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学校4大重点专业群紧扣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这个核心,结合本专业及相关行业企业的特点,形成了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模式。“顶岗互动”、“订单培养与延伸”、“双证融通”、“制作工作室”等都体现了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人才培养的职业性、就业导向性。通过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改革与创新,学校的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层次有了明显的提升,实现了由单向合作向双向合作的转变,由短期合作向长期合作的转变,由软合作向软硬结合的转变,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标志着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七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录取
第九条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三条招生条件
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春季高考招生对象为参加春季高考考试的考生。
第十四条 录取规则
(1)贯彻公平、公正、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进档考生,据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各专业招生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3)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其他志愿(或征集志愿)考生。
(4)录取结果按省招生办统一要求公布。
第十五条 招生省份
2015年学校面向全国招生。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六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七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下发的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中的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奖学金和贫困生资助管理办法
为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根据鲁政发[2007]41号、财政[2007]90号、鲁政办发[2008]66号关于政府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国家助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标准依学生个人家庭经济状况分为三档,分别为2000元、3000元、4000元/人/年,获得资助比例为全校在校生总人数的14%;国家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省政府奖学金每学年申请一次,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4%;另外,学校设立“刘吉纯”校级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3000元,资助比例为在校生的5%,同一学年内,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政府奖学金的,可同时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及校级奖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办一次,每年申请的贷款额1000-6000元不等,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在建设完善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的同时,学校还为贫困生设立多个“圣翰之光”助学岗位,为在校学生提供了勤工俭学的机会,确保家庭贫困的在校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通过发放各种奖学金及助学金,不断激励学生奋发学习,为广大莘莘学子营造更加可靠的学习环境。
第十九条 学生在校期间,经考试合格达到各专业培养要求的,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条学校不委托校外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自省教育厅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山东圣翰财贸职业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7996688 87806688
传真: 0531—87993614
学院网址:http://www.suu.com.cn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明发路1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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