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警察学院招生简章

日期:2015-07-15 来源:辽宁警察学院 点击

辽宁警察学院2015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警察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所有专业全部在主校区办学。

  主校区具体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6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学制为二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二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9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677平方米,专任教师338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2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652.83万元,图书63.6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所有专业均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男女生招收比例: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女生名额占招生计划数的10%;非公安、司法类高职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三、专业设置

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名称 学制 科类 授予学位门类 备注
030103T 监狱学 4年 文理 法学 司法类
030601K 治安学 4年 文理 法学 公安类
030602k 侦查学 4年 文理 法学 公安类
030602k 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 4年 文理 法学 公安类
083101k 刑事科学技术 4年 理工 工学 公安类
083103TK 交通管理工程 4年 理工 工学 公安类
083108TK 网络安全与执法 4年 理工 工学 公安类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3年 理工 非公安司法类
590101 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络编辑) 2年 文理 非公安司法类
650216 安全服务与管理 2年 文史 非公安司法类
690105 书记官(中文速录) 2年 文史 非公安司法类
690105 书记官(法律文秘) 2年 文史 非公安司法类
690302 司法鉴定技术 3年 理工 非公安司法类
690303 安全防范技术 3年 理工 非公安司法类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警察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学费的收取标准见辽宁警察学院2015年学费www.sczsxx.com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依据有关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有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可在中国银行或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提前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高职专科批次调档比例为计划招生数的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凡报考公安、司法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省公安厅和省招办统一组织的公安院校体检、面试、体能测试和政审,合格者方可报考(具体要求见招生简章中考生须知)。报考非公安司法类专业考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公安、司法类本科专业参加提前批次录取;高职非公安专业参加高职专科批次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理工类优先录取“数学”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语文”成绩高者优先;文史类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者,再相同,依次为“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

  6、司法类本科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无专业志愿和专业志愿服从的考生不予录取。

  7、按照“分市、分专业、分男女”原则录取第一、二志愿考生,第一、二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计划,剩余计划面向社会公布,由考生重新填报志愿,按照“全省统招”的原则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8、联系电话:0411-86728777 86729865。

  网址:http://zsjy.lnpc.cn

  辽宁警察学院

  2015年4月7日

  怎样选择辽宁大学?

(文章来源招生考试网,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 https://www.sczsxx.com/html/zs/offer/20150715141804.html)

  特别说明:招生考试网【www.sczsxx.com】所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相关信息以权威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