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日期:2015-07-16 来源: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点击

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15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 学校全称: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2. 学校部委码:12840

  3. 学校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4. 邮政编码:116023

  5.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6. 办学层次:高职

  7. 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专业,学习年限为三年

  8. 办学形式:全日制

  9.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1.8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8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1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6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1504万元,图书24.3万册

  二.招生计划说明

  1.外语语种要求:应用英语(计算机方向)专业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应用日语(计算机方向)专业招收英语或日语语种考生。

  2.男女比例:不限制男女生录取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等收费项目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办学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嵌入式系统工程、影视动画专业学费12000元/人.年;工商企业管理(企业信息化方向)、物流管理、应用英语(计算机方向)、应用日语(计算机方向)专业学费10000元/人.年;

  3.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动手实践能力培养,根据教学和实践的需要,学生入学需要配置笔记本电脑。学院由于每年设备更新,要招标采购国际著名品牌笔记本电脑和其它电子设备。学生可自愿选择按中标价购买笔记本电脑(适合于普通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7000元;适合于艺术类专业学生使用的笔记本电脑价格不超过10000元。均为主流高配置,明显低于同期市场价格,其产权归学生个人所有),也可自备笔记本电脑,自备电脑配置需经学院数字化中心技术检验确实能够满足学习需要。

  4.学费退费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规则

  ⑴ 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⑵ 身体健康要求: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执行。新生入学后,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⑶ 录取规则:

   ①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我院按照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不超过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② 按照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院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大于计划招生数,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若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学院可调取报考我院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的考生档案。

   ③ 对于进档考生,我院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院根据高考文化课总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相关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到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④ 总分相同的条件下,优先录取外语、数学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

   ⑤ 承认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政策;

   ⑥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影视动画”专业仅招收艺术类考生。

  A.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体检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且要求无色盲、色弱。

  B.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级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学院在政治思想品德全面考核的情况下,按照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适当考虑外语成绩,外语成绩根据进档考生高考分数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

  综合分=专业课成绩(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X2+文化课成绩

七、联系方式

   电话:0411-84835555 传真:0411-84835117

   地址:大连市软件园路8号 116023

   院校网址:www.neusoft.edu.cn

八、 本章程由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连东软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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