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工商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2015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二、层次:高职(专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地址(含分校及办学点)、邮政编码:
新校区:安徽省合肥市双凤经济开发区金宁路北16号 231100
老校区:安徽省合肥市砀山路233号 230041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1、按照教育部、安徽省招委及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招生对象:参加全国秋季普通高考的高中毕业生
3、录取过程中,根据安徽省招委、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对按平行志愿投档后进档的考生档案进行认真审阅。我院充分尊重考生专业志愿,专业投档采取“专业清”的方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承认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色盲者不能报考我院动漫设计与制作、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和艺术类专业。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体育类和艺术类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过线的情况下,按照文化课和专业课的综合分排名依次录取,文理兼收。
六、颁发证书
1、学校名称: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 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七、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八、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 http://www.ahbvc.cn
联系电话:0551-65551115 0551-65507188 0551-65684886
九、其他须知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具有55年办学历史,坐落于安徽省会合肥,占地650亩,图书藏量64万册,在校生10000余人。2009年,学院在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中取得了优秀等次,2010年,省级示范高职院校获准立项,2011和2013年被评为第九届、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学校为安徽省教育会计学会会长单位、安徽省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单位、安徽省商科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教育联盟会长单位、安徽省职成教学会副会长单位,安徽青年电子商务协会常务理事长单位、合肥市电子商务协会副会长单位和中国高职研究会商科分会副会长单位。
学校有教师586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及相关高级职称教师64人(1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具有双师素质的教师 351人,硕士学历(位)教师282人,博士学位在读教师6人,另有教育部商业、旅游、艺术设计等行业指导委员会委员3人。建校55年来,学校在办学理念、教育特色、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进行了多轮探索,积淀了丰厚的教育教学经验,商科教育的社会知名度、美誉度不断提升,在“徽商”故里,为省内外经济战线培养了一大批财经管理人才,他们中的许多优秀分子已成为商界领军人物,是安徽省商科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
学校顺应工商融合的发展趋势,以商科专业为重点,形成了以会计与会计电算化、市场营销与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与国际贸易实务、广告设计与制作与电脑艺术设计、旅游管理与酒店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与应用电子技术等12个专业为核心的6大专业群,覆盖了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各个方面。学校建有生产性、模拟仿真、虚拟情境等各种类型实训室55个,能够满足专业核心技能训练的实训要求,并与苏宁云商、中海物流、洲际酒店集团及合肥百大集团等大型企业紧密合作,实现了“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坚持招生、培养、就业一起抓,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左右,连续五年被评为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就业先进单位和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标兵单位,是“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
学院重视学生升学深造工作,积极拓展升学渠道,努力搭建职普教沟通立交桥。近几年来我院专升本录取率达50%以上。
学校努力开展对外合作交流,已陆续与韩国、澳大利亚、德国等高校建立了合作培养关系,部分毕业生已赴韩国崇实大学、韩瑞大学攻读学位。
学院积极实行奖助措施,建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困难学生分类予以奖励与资助,不让一位被录取的新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1.学生按文件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设立奖学金;校企合作企业设有企业奖学金。
3.学院设立勤工助学专项基金,开发勤工助学项目,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勤工助学岗位。
4.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积极协助贫困学生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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