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2016招生简章
2016年大连海洋大学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办学地点及校址:
1.动画、视觉传达设计、行政管理、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2.水产养殖学、生物技术、生物科学、水族科学与技术、水生动物医学、海洋科学类(含海洋科学、海洋技术专业)、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工业工程、土木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海洋资源开发技术、电子信息类(含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专业)、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会计学、市场营销、农林经济管理、经济学、经济与金融、日语、英语、信息与计算科学、应用物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第一年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第二年及后续年级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3.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黄海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4.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层次 (以下简称专升本)学习各专业(会计学、土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通过考试升入本科层次继续学习(以下简称中职升本科)各专业(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会计学、市场营销、汽车服务工程等专业)在瓦房店校区办学,地址:大连市瓦房店市东长春路二段1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学习年限:学制为4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至6年
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至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计划特别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预留计划比例及使用原则:普通类预留计划不超过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调节各省(区、市)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和进档且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的不宜退档等问题。预留计划使用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1.英语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日语专业只招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
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动画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3.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属航海类专业。根据行业及专业教学要求,入校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
4.其它专业无语种限制。
有男女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航海技术专业、轮机工程专业、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专业由于工作性质特殊不宜女生就读。
招生计划: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专升本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标注“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学习起止时间按本科实际时间填写;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授予学士学位,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学费的退费办法:
.奖助学金设置:
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奖1500元/生.年,二等奖800元/生.年,三等奖500元/生.年)、企业奖学金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生.年, 二等25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及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设有扶贫助学专项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面说明
根据双方院校联合制订的专业学生四年培养方案,学生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三年,符合签证条件和项目规定学术标准并达到出国语言水平,可自愿申请赴国外学习。按照项目要求完成学业并符合学校双方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外合作大学颁发的学位证书。第四年未达到出国标准或主动放弃赴新方学习的,可继续在大连海洋大学就读,符合学校毕业条件与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获得大连海洋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105%。
155cm及以上,双眼裸视力均能达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校后将进行体检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按照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
未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批次: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考生分专业时,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于同分考生,参考相关科目(文史类考生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顺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顺序)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5.在江苏省录取时优先录取符合要求选修测试科目的考生。
6.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规则划分专业。
7.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8.要求报考英语专业的英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的外语成绩不低于90分;日语专业总分相同时日语考生优先;以上外语成绩的要求均按外语单科成绩满分为150分计算,若不足150分则按比例进行折算。
9.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和黑龙江省计划招收15名赴俄五年制学生(国外2.5年、国内2.5年),只录取有志愿的考生,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因个人原因不能赴俄就读的,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10.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考生专业志愿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即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对于同分考生,依次按照“专业课”、“外语”、“数学”、“语文”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11.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折算方法: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统考成绩)。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http://zsjy.dlou.edu.cn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邮编:116036
大连海洋大学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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