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5-20
来源:上海海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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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上海海洋大学招生简章
√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除英语专业、中澳合作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为英语外,其他专业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⑴投档比例: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设定投档比例。
⑵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以高考总分(各省投档分)为依据,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总分相同情况下,按语数外三门合计分数顺序录取;如语数外三门合计分数仍相同,理科按数学和外语合计分数顺序录取,文科按语文和外语合计分数顺序录取。
⑶对未录取到所填报专业但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⑷上海地区平行志愿录取批次,在我校招生计划满足且本人愿意服从全部专业调剂的前提下,学校承诺进档不退。
⑸上海地区报考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口试成绩须达到C级,口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6)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各省要求单独制定具体录取办法,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 [2000] 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500元(沪价行 [2000]120号);
按类招生专业及含专业方向专业说明:
按类招生专业、含专业方向的专业学生入学后按学校规定时间确定专业或专业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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