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城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职院校)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3.92万平方米(约合110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9平方米;生师比18.1:1;专任教师370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6.4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8.1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7528.3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009.75元;图书47.42万册,生均图书50.45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要求: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男女生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三、专业设置说明
注:“专业(方向)名称”后标注“★”的为我院2016年新增专业(方向)。
四、毕业证书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获奖说明
2003年荣列“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首批8所优秀校之一;2005年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8年进入百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行列,2011年通过教育部、财政部验收,成为百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5年保持在90%以上,2009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12年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有关文件执行,我院调档比例一般为120%以内。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份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学院承认各省招考委有关加分、降分投档的规定,录取时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份,录取时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各专业志愿之间分数级差为2分。对普通文理科考生报考同一志愿,且投档成绩、报考专业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分数高者录取。对中职对口升学的考生分数相同,按技能、综合课成绩顺序分数高者录取,技能、综合课成绩均相同,按文化课分数高者录取。
八、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 7022166
招生网址:http://zsw.lnnzy.ln.cn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二○一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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