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基本信息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校,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原邯郸大学)
2、国标代码:11034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4、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5、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渚河路141号
6、学历证书:学生学业期满,达到毕业条件,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2、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结合考生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同等分数的考生,参考单科(文综或理综、语文、数学、外语)依次成绩录取。
3、对符合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照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执行。
4、专业安排:对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录到招生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在其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做退档处理。
5、考生入学后可在所录取的专业类或相近专业中做适当调整。
6、身体健康要求:各专业考生身体条件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7、男女比例:招生的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8、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四、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根据国家相应政策规定,我院在籍学生凡符合规定条件的,可获得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3、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考入我校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3000元;凡高考成绩高于本科二批建档线50分以上(含50分)考入我校者,三年期间奖助学金不少于5000元。
4、我院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贫困生补助金。我院设立贫困生勤工助学岗位,以资助部分贫困生学习生活。
5、我院设立“创新创业”基金,用以表彰奖励有突出创新创业成绩的在校生及毕业生。
6、我院每年给予在校生办理校方责任险。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51、3162938、3166290、3162937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六、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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