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5-25 来源:辽宁职业学院 点击

2016年辽宁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学校全称:辽宁职业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4.2万平方米(约合3678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4.2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8平方米;生师比18.8:1;专任教师338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6%,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82.53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1515元;图书45.85万册,生均图书65.31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不限

  男女比例:不限。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 2016辽宁职业学院学费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60米以上。其他专业均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办法

  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院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录取专业按考生填报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依次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电话:024-72860888 72860999 传真:024-72860777

   邮编:112099

   网址:http://www.lnvc.cn

   辽宁职业学院

   二O一六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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