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金融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辽宁金融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1.学校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 高职
5.学制及学习年限: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三年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212万平方米(约合15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6.3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5.07平方米;生师比19.53;专任教师265人,外聘教师66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4.9%,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0.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07.4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652.75元;图书38.31万册,生均图书65.83册。(办学条件数据以2015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分省计划主要面向中西部地区安排招生名额;分专业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就业情况,经学校招考委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一流特色专业和重点支持的专业计划。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无 。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国家允许限制男女生比例的艰苦行业专业允许,其它专业不允许) 无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辽宁省2016年考生继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省外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统一划定的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依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62299413 024-62837655 024-62837677(传真)
学院网址:www.lnfvc.edu.cn (教育网); www.lnfvc.cn (电信网)
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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