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建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上海城建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由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
二、就读校址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2360号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宝山区漠河路1168号
三、层次□本科 √高职 □专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市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专业及人数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无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第三条规定:护理专业要求:口吃、色盲、色弱不招。 根据《指导意见》第二条规定,医学检验技术专业要求:色盲、色弱不招。
九、录取规则1.非艺术类考生分数优先,按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有同分,文科依次比较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理科依次比较数学、外语、语文成绩。 2.艺术类考生按专业成绩+文化成绩排序录取,如有同分,比较专业成绩。3.投档比例按各省、市、区高招办规定执行。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城建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城建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杨浦校区(原上海城市管理职业技术学院):021-65742913宝山校区(原上海建峰职业技术学院):021-56605436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杨浦校区:021-51211075宝山校区:021-56603942
十四、网址杨浦校区:http://www.shumc.edu.cn/宝山校区:http://www.shjf.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院奖学金;部分企业还在我院设立了奖助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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