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水利职业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辽宁水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建设南一路10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学制为2年的专业,学习年限为2-4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现占地面积305亩,建筑面积8.87万平方米;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5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6.5平方米;生师比19.8:1;专任教师205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29.2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7.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767.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5295.67元;图书16.4万册,生均图书31.40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语种不限,学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510107 | 园艺技术 | 三年 | ||
510118 | 农业经济管理 | 三年 | ||
510118 | 农业经济管理(农产品网络营销方向) | 三年 | ||
510202 | 园林技术 | 三年 | ||
510202 | 园林技术(规划设计方向) | 三年 | ||
510301 | 畜牧兽医 | 三年 | ||
510308 | 饲料与动物营养 | 三年 | ||
520301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
520302 |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 | 三年 | ||
520304 |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 | 三年 | ||
530102 | 供用电技术 | 三年 | ||
540202 | 村镇建设与管理(城镇建设方向) | 三年 | ||
540301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
540502 | 工程造价 | 三年 | ||
540505 | 建设工程监理 | 三年 | ||
540601 | 市政工程技术 | 三年 | ||
540703 | 物业管理 | 三年 | ||
550101 |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 三年 | ||
550201 | 水利工程 | 三年 | ||
550201 | 水利工程(城市水利方向) | 三年 | ||
550204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 三年 | ||
550204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方向) | 三年 | ||
550204 |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工程施工技术方向) | 三年 | ||
550301 | 水电站动力设备 | 三年 | ||
550401 | 水土保持技术 | 三年 | ||
560203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三年 | ||
590101 | 食品加工技术 | 三年 | ||
610201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
610301 | 通信技术 | 三年 | ||
630302 | 会计 | 三年 | ||
630601 | 工商企业管理 | 三年 | ||
630903 | 物流管理 | 三年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水利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录取办法说明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招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选拔新生。
2.调档比例:原则上按照各省(市、区)招生计划的110%的比例调阅档案(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院校志愿录取办法:我院2016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对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市、自治区)的规定加分、降分后调档,再择优录取。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专业录取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依据,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分数相同的考生,专业录取办法为: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文科考生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考生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择优录取。由于志愿专业录满、不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其它未录满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8.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4—89872692 89872672 89706566
传 真:024-89878806
招生网址:http://zszx.lnslzy.cn
辽宁水利职业学院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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