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04 来源: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2016年辽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2348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辽源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矿山地质、矿山机电、矿山测量、矿井通风与安全、煤矿开采技术、选煤技术专业宜男生报考。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专业录取,“高职—本科3+2”应用型本科衔接专业按“专业清”原则录取,其他专业录取时尽量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要求。 优先级别,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lyvtc.cn

  通讯地址:吉林省辽源市西安区仙城大街2348号

  联系电话:04373295577 04373295588 04373295599

  联 系 人:招生办公室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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