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滁州学院招生简章
滁州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滁州位于京沪铁路沿线,距南京50公里。学校有琅琊、会峰两个校区,皆与著名的琅琊山风景区和“天下第一名亭”醉翁亭相毗邻。琅琊校区:滁州市琅琊西路2号;会峰校区: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在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相关单科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尽可能尊重其专业志愿次序。在专业志愿次序相同情况下,按从高分到低分原则录取。最后对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录入缺额专业;如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2.对同批次投档到我校、且无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将其录取到缺额专业。对于专业未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二)以下专业除遵守上述规则外,还需符合:
1.艺术类专业
(1)安徽省艺术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2)参加我校“校考”的湖南、山东、山西、江苏的艺术类考生,在符合该省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不分文理,按专业实考分排名择优录取。
2.安徽体育类考生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以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参见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
3.以下专业在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对相关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
(1)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统一安排的英语口试,口试成绩须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且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如下:
报考英语专业、英语(师范)专业、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按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且英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2)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且数学、英语单科成绩均不得低于90分;报考审计学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且数学单科成绩不得低于90分。
(3)报考地理信息科学专业、地理科学专业的文史类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报考土木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金融工程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经济统计学专业的考生,按高考数学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三)考生如享受加分政策,按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执行,录取时以投档分为准。
六、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为滁州学院,学历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种类为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费标准
八、2016年招生数:我校在安徽、吉林、辽宁、河北、山西、河南、江苏、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广东、新疆等14个省份有招生计划,详情请查阅相关省级招生部门或我校发布的招生信息。
九、外语语种:英语类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但进校后以英语安排教学。
十、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网主页:http://zsw.chzu.edu.cn
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会峰西路1号
邮政编码:239012
十二、其他须知:本章程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三、本章程由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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