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日期:2016-06-05 来源: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点击

2016年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学校性质:省属 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毕业生由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吉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照顾加分项,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

  专业录取

  “专业清”原则录取

  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如个别专业生源计划不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成绩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专业;对所报志愿未被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退档。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ljy.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新电台街63号 联系电话:0431-85510416

   联系人:王若金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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