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校名称、层次、办学类型
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福建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学制三年,培养适应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学校校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三、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招生计划数以各省、市、自治区高招办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学制三年。
四、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
外语语种为英语,男女比例不限。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03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和办法
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且德、体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发给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大专毕业证书,并报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予以承认。
七、录取规则
1.录取批次为高职高专批。
2.投档比例按招生所在省规定的投档比例执行。
3.在招生中执行省级招办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4.对投档考生的专业原则上按考生志愿顺序、考分高低、综合素质给予录取。
5.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录取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网址:www.fzstc.com
九、招生监督措施、申诉办法与申诉电话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福建省高等学校网上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办法》,在招生期间,由院党委书记及党委纪检负责人组成院招生监督工作小组,监督检查学院招生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招生政策、法规、制度以及学院有关招生规定的情况。受理有关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等问题的投诉和举报,督促或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申诉电话:0591-62030606。
十、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十一、奖学金制度和勤工俭学办法
我院实行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励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主要设立以下奖项: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特困生4000元/年;贫困生2500元/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
5.勤工俭学。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60号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180506 83749003(传真)
学院网址:www.fzst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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