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松原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松原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中山大街(路)820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
高职毕业生由松原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七条 学费收取标准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按照11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过程中,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录不满再依次录取第二、第三志愿考生);专业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即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志愿录取;两名考生总分数相同的情况下,按考试科目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后录取,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如各成绩均相同,则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应该为“进档考生投档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排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的科目顺序为语文、外语、文科综合、数学,理科的科目顺序为数学、外语、理科综合、语文。)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syp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中山大街820号
联系电话:0438-3166010 15843830566 0438-3166222
联系人:王敬波
第十三条 本章程无特别要求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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