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招生章程
(江苏省普高注册入学)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全称: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12
学校性质: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隶属于江苏省人民政府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概况:
学校于1912年由清末状元、著名爱国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先生创办,至今已一百余年。现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纺织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人才培养水平评估优秀学校、江苏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教育收费规范高校。
学校坐落在南通市中心,具有浓郁的都市文化氛围,为学生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南通滨江临海,位于上海一小时都市圈内,素有“北上海”、“江海明珠”、“中国近代第一城”的美誉,风景优美,人杰地灵,拥有狼山、濠河和环濠河博物馆群等名胜古迹;全市GDP位列全国第24位、江苏省第4位,处于沿海经济带与长江经济带T型结构交汇点,为大学生顺利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学校毕业生主要面向长三角地区就业,就业质量高、就业面广。据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调查数据显示:学校毕业生毕业半年后的就业率、受雇全职工作的比例、对母校的满意度、就业竞争力、就业对口率、职业吻合度、愿意推荐母校给亲朋好友就读、自主创业等比例均在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中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师资队伍素质优良,现有国家级和省级优秀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省“333工程”优秀人才、南通市“226工程”优秀人才等多名;专业建设全国领先,拥有16个国家级及省级品牌、特色专业;实验实训条件一流,建有中央财政支持的现代纺织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实训基地、省级建筑信息化综合实训基地,拥有国家级职业资格培训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南通市技术创新中心、工程技术公共服务平台等。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二、招生对象、计划及相关说明
1、注册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并取得考分、未被统招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普高或同等学历的学生,均可申请我校注册入学。
2、招生计划: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6学费
注:正式计划、学费标准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3、我校所有专业对男女生比例没有限制要求。
4、我校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5、我校录取的考生身体状况要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规定的要求。
三、录取规则、程序及相关说明
1、我校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2、对申请注册我校的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以语数两门分数之和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是否录取。
3、录取程序
注册入学均须通过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两轮进行,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计算机匹配录取三个过程。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校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审核。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计划,我校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我校预录取考生。
(3)计算机匹配录取。凡被我校预录取的考生,省教育考试院通过计算机系统,按照考生填报志愿的先后顺序和我校确定的考生预录取顺序自动匹配录取1个院校及专业,注册即完成,考生不再需要通过网络确认录取信息。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考生须在注册入学开始三日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报我校审核。
(1) 荣获校级以上(含校级)的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的考生。
(2) 在体育、艺术方面有特长或在学科竞赛、创新创造方面有专长的考生。
(3) 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5、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凭高中或中职毕业证书按期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6、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请考生填报志愿时在联系电话栏中留家庭电话或手机号码。
8、当某一专业注册人数不满15人时,该专业停开,考生可自由选择转到相关或相近专业学习。
9、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毕业时可取得我校颁发的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四、奖助贷措施
学校建有完备的“奖、贷、助、补、减、免”助学体系。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助学金、单项奖学金及企业奖、助学金,最高可达一万元/年。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方便学生就读期间取得劳动报酬。
家庭经济困难的江苏籍学生可以申请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所属高级中学认定取得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贫困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地农村信用金融机构申请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我校还专门面向贫困学生设置校内外勤工助学岗位,以便贫困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取得劳动报酬,解决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
五、毕业生就业情况
我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在“长三角”地区建有300家稳定的就业基地,毕业生就业率一直在省内高职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先后荣获“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生就业工作典型经验高校”等称号,并连续九度荣获“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在读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自主招生,经学校推荐、本二院校考核合格后进入相应学校就读本科,也可以报名参加江苏省“专转本”统一考试,进入本科院校深造。与英国、澳大利亚、荷兰等国的国际知名高校合作,建有便捷的海外升学渠道。设有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审计大学、苏州大学、江南大学、扬州大学和东北财经大学等校本科办学点,为学生开通“专升本”、“专接本”等渠道。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按照江苏省公办院校标准执行。管理服务类专业4700元/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2、住宿费: 500元—1200元/年。
七、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400-1588-111; 0513-80560666、80560555、80560444
陆老师高老师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邮编:226007
招生网:zsb.jcet.edu.cn
监察电话:0513-81050007举报邮箱:jubao@jcet.edu.cn
注:本章程以江苏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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