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6招生简章
2016年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章程
一、 院校概况
1、学校全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3、办学层次:专科
4、办学性质:公办
5、学校代码:14271
6、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7、办学形式:全日制
8、办学地点: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邮编:045200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第一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第三条 设立由校领导、纪检处、招就处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高考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严格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分配专业。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不愿调配的考生予以退档;对口升学按志愿、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特殊教育专业、学前教育专业录取山西省特师、山西省幼师、职高师范类等毕业生。
第五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符合提档要求的情况下,按照平行志愿,依据考生高考分数高低和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进行录取。
第六条 我校各专业外语语种均为英语。在录取时,各专业不再进行口语测试。艺术类考生参加由省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的专业测试,文化课达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按有关规定要统一体检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在高考报名体检时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 学生毕业时考核成绩合格,颁发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的姓名及职务:校长陈永昶
三、招生专业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费标准执行。
五、奖助措施
1、奖学金: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
2、助学金:国家助学金特困生每年补助最高4000元。
3、勤工助学:学校给学生提供各种校内外的勤工助学机会,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学习。
六、咨询、联系方式、联系人
联系电话:0353—6160071,6166071传真电话:0353—6160071
网址:http://www.sxyqsz.cn
联系人:吴晓华 13935326830
阳泉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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