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巴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性质、层次:
学院名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性质: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院校
院校国际代码:14483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专业:
招生对象:普通高中毕业生
招生专业:学前教育、建筑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城乡规划、工程造价、风景园林设计、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室内设计、旅游管理、景区开发与管理、物流管理、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
三、考试办法: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四、学习年限:3年
五、录取规则:
1、录取体制:根据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根据考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填报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后续志愿考生,直至满额为止。
3、我院接受调剂志愿的考生。
4、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原则: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相同或相近安排专业,进校后遵照一定原则,可以申请转专业。
5、我院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男女比例不限。
6、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7、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等行为者,一旦发现,均取消其学籍资格。
8、我院执行国家加分或降分政策,考生依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加分与降分政策投档录取。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一律不退档。
六、根据国家政策和四川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院在校生享受以下待遇:1、优秀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2、设立勤工助学专项资金,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困难学生完成学业;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4、协助贫困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七、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规定的年限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的毕(结)业证书,并报四川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巴中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八、收费标准:按省(市、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收费。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公示。
九、联系方式:
1、学院办公室电话:0827-3666007传真:0827-3666008
招生就业处电话:0827-6666666
2、招生就业网:zsw.bzzyjsxy.cn
3、邮编:636000
4、学院地址:四川省巴中经济开发区安康路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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