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做好2016年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平台”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一、基本情况
1、学院全称: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671 区内招生代码:795
2、学院地址:
学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建华路19号 邮编:014035
招生热线:0472-3163235 3163236 3163237 3163239
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zsw.btqy.com.cn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学院概况: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所全日制轻工类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始建于1956年。经过近60年的建设和发展,学校积淀了深厚的办学底蕴,先后获得了“自治区文明单位”、“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自治区社会奉献突出单位”等荣誉。学校领导班子连续多年被自治区党委评为“实绩突出领导班子”,在2007年教育部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在2012年教育部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二十二个关键评估要素全部通过,受到评估专家的高度评价;2013年又被评为自治区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二、招生计划
2016年高职招生计划为3299人,其中,招收单独招生考生1274人;招收中职考生81人;招收汉授美术生180人;招生应用本科100人;招收民族预科生170人;招收普通文理科1494人。
三、录取批次
我院所有科类招生计划均为高职高专批次
四、录取要求
1、商务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其他专业外语语种不限。受师资等办学条件所限,入学后外语只开设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2、招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3、体检要求
根据《普通高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具体要求,按照专业体检标准执行,有“三阳”等传染病者限报食品类专业,色盲限报化工类及美工设计类专业。
五、录取规则
1、录取原则
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成绩为依据,承认各省政策性分数照顾,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按各省区招生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内蒙古录取新生,按专业志愿清方式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录取照顾政策
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3、投档比例 1:1.2
六、毕业证书及其待遇
学生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按国家专科毕业生就业政策执行并享受其待遇。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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