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16招生简章
2016年金陵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江苏省外适用)
一、学校概况
金陵科技学院坐落于美丽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应用科技大学改革试点战略研究单位、中国应用技术大学(学院)联盟创始单位。学校主校区位于江宁大学城,占地总面积98.2万平方米,校舍总面积64.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18.08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28万册,现有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9000余人,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近50人。设有商学院、人文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科学与控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网络与通信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动漫学院、园艺学院、动物科学与技术学院、材料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龙蟠学院等16个二级学院,另有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公共基础课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职业师学院、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南京软件研究院等7个教学单位。开设涉及经济学、文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六大学科门类的53个本科专业。
二、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清”的方式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分数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总分相同,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投档成绩之和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英语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则文科按照语文投档成绩排序、理科按照数学投档成绩排序。
2、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按文化成绩加省统考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再相同,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科目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各专业考生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5、录取通知及公布:学校根据省级教育考试院的要求进行网上远程录取,并按照经省级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的录取新生名单填写录取通知书,直接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被录取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考试院规定的渠道及我校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公布。
6、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上线生源不平衡。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毕业文凭
1、学校地址: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211169)
幕府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中心村130号(210038)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制:本科:四年、五年
4、毕业文凭:按照国家规定由金陵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并经电子注册的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条件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定可授予学士学位。
四、收费标准和资助措施
五、监督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不准、十公开”为主要内容的招生规定和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学校的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在相关网站或有关招生资料上查询。
2、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3、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整个招生工作,并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大学生活动中心招生公办室。
邮政编码:211169
咨询热线:025-86188800、86188811(fax)
招生信息网:http://jitzs.university-hr.com/
七、其他
1、金陵科技学院国家招生代码:11048
2、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金陵科技学院本科对江苏省外招生。
3、本章程由金陵科技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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